为规范出租屋居民水电费结算方式,保障出租屋屋主及租客双方的合法权益,维护和谐稳定租赁市场。在半年前已经开始实施出租屋“水电费新规”,具体出租屋居民水电费结算方式详件以下公示表:

出租屋居民水电费结算公示表

出租屋居民水电费结算公示表

虽然出租屋“水电费新规”已经实施有半年,可是,记者今天走访发现,仍然有不少出租屋没有对水电费进行明码标价。

多数出租屋仍按1.2元/度收取电费
刘女士在南城塘贝新村的一间出租屋已经租住了12个年头,年初水电费新规实施后,房东迄今也没有任何要重新签约的意思。
租户刘女士:“水费3.5一吨,电费1.2毛钱一度,他们说水费贵是因为把垃圾费加在里面,我也不知道怎么收,有的地方自己交是几毛钱一度。”
新规执行难 水电费收取较随意
根据市物价局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租屋水电费管理的通知》,出租屋水电费从年初起实行终端用户价格,公摊、损耗费用不得和水电费合在一起收,需另外约定收取。然而记者走访市区多个出租屋发现,几乎没有出租屋对水电费收费标准进行明码标价,房东收取水电费相对比较随意。
出租屋房东:“水电费一块3,3块5,(现在电费要那么贵吗)我那个楼有损耗要打上去,(但是我看政府不是说损耗和水电费要分开收吗)反正我不管那种事。”
已有3位出租人因价格违法被查处
根据市物价局投诉热线12358统计,近半年来受理及处理关于出租屋水电费的咨询1025宗、投诉140宗,其中已有3位出租人存在的价格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。不少租户期望可以简化水电费计算方式,政府加大监督和处罚力度。
租户:“水电规定多少就多少,公正公平啊,是不是?”
租户:“如果我知道电价出来多少钱,水价出来多少钱,如果他不是按那个收,我们有权利投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