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省阶梯电价(如下)
●夏季标准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~260千瓦时的用电量,其电价不作调整,为0.61元(深圳居民电价为0.68元/度)。
●夏季标准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61~600千瓦时的用电量,其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.05元,为0.66元。
●夏季标准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601千瓦时及以上的用电量,其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.30元,为0.91元。
●非夏季标准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~200千瓦时的用电量,其电价不作调整,为0.61元。
●非夏季标准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01~400千瓦时的用电量,其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.05元,为0.66元。
●非夏季标准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401千瓦时及以上的用电量,其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.30元,为0.91元。